通川区企业专利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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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企业专利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达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30 08:36:55

近期,商标圈收到一位粉丝朋友关于商标类别和近似相关问题的私信。这位朋友询问:同一类别里存在相同商标还能注册吗?

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商标圈的粉丝都了解,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的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会被驳回,一般情况下,无法在一个商标分类里注册两个同名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达州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但是,我们也会发现,出现过同一大类里有同名商标成功注册,这是为什么呢?

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同类商标里的不同群组,只要无关联即可注册同名字的商标,这种情况下不构成近似。一般来说,除非特殊注明,非同一群组的商品视为不类似。例如:3504群组和3501、3502、3503群组的服务项目都不判类似。

第二种,商标近似判断的特殊情况。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同类同群组商标的类似群内,使用(一)、(二)区分的若干部分不判为类似。比如第十一类的(一)里面的110021和第十一类的(二)里面的110007不不判为类似,如果在这两个小的商品项目里有同名的情况就不算近似。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出现同一商标大类里面存在两个同样名字的商标被注册下来。

同一类别里存在相同商标还能注册吗?因此,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同一个商标分类下可能会出现两个同名的注册商标,这并不违背商标法和商标评审的规定。商标驳回中近似驳回占比很高,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近似判断非常重要,但是只要在不违背商标法和商标评审规则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商标名称。

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纠纷已被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对专利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已裁定;

(2)中止的请求人是权利归属纠纷的当事人或者作出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裁定的人民法院;

(3)当事人请求中止的,应缴纳中止请求费。经专利局审查同意中止的,将通知双方当事人,执行中止程序。

在中止程序执行以后,专利局将采取下列作法:

(1)停止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权利转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等直接涉及权利丧失或转移的手续;

(2)停止作出视为撤回、专利权终止、授予专利权、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等与执行调处结论或者判决直接有关的通知或者决定;

(3)停止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程序;

(4)停止全部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

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

一、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计算的起始时间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专利保全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是因为:

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规定,冻结单位存款的保全期限一次不超过六个月;

2、有利于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的审结期限审结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借鉴保全注册商标的规定。保全注册商标一次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如果因案件不能在六个月保全期限内审结,该项专利权还需继续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在保全期限届满没有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专利权保全自动解除,是对一次保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时限的一个补充,即可以在保全期限届满时继续进行保全,同时要求:需要继续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期满未送达的,保全自动解除。

“我的餐饮店想要注册一个商标,了解了多家商标代理机构,发现很多行注册商标费用都很低,为什么你们的费用会比较高呢?你们都能给我提供什么服务?”不久前,一位客户前来咨询顾问时问道。小编可要在这里给大家敲个警钟,达州商标注册费用可不是越低越好。

先来和大家普及下商标注册的官费,通常很多企业或者个人都会选择一标一类注册,什么是一标一类呢?一标指的是一个商标,一类指的是一个类别,官费和商标数量、类别选择、商品/服务群组有关。商标注册时候,不管是个人提交还是通过代理机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收费都是统一的:通过线下纸质材料提交,一标一类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服务项目,如果超过10个则另外加收30元/个费用。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一标一类官费为270元,同样可以选择10个商品/服务项目,超过10个加收27元/个费用。客户注册商标时候如果选择多类别注册,则费用需要重新计算。如果商标注册过程顺利,不进行商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等等,一直到领取商标注册证是不需要额外缴纳其他官费。

当注册商标费用过低,小心隐形收费,个人提交商标注册只需缴纳官费,但是通过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注册,则代理机构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要知道一个企业都是需要盈利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也是企业。如果大家在注册商标时候发现商标注册费用有低于官费,或者刚好只比官费多个几十元、两三百元时,那可要擦亮眼睛了。

决定代理机构注册商标费用的因素

1、前期的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关键因素,如果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同名或者近似都有可能会被商标局驳回/不受理。商标代理机构的顾问会耗费时间与奖励,根据客户所要注册的类别、商标来为申请人提供商标查询的服务,提供专业的意见。

2、中期的商标注册进度跟进:在商标注册申请提交之后,商标代理机构会帮助客户密切留意商标注册的进度,从商标受理、补正、初审公告到注册公告都会反馈给到客户,比如期间商标被商标局驳回、被他人提出异议,都需要在收到通知书的15日内进行提交相关文件,如果错过时间则视为放弃,客户将可能错失良机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3、后期的商标监控:客户在商标注册证拿到手后并不是就万事大吉,如果他人申请了近似商标则会对原商标构成潜在的威胁,需要通过专业的监控系统来监测,如发现此类现象,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可以及时通知客户,如何客户不想要他人注册成功商标,避免对自己品牌构成威胁,可以选择代理机构对他人近似商标进行提出异议申请等等。

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可以提供单纯提交注册商标之前的很多服务,而且对于商标注册过程中都是十分关键的,根据服务的程度和内容不同,每个代理机构注册商标费用才会参差不齐,大家在选择的时候不要仅仅只考虑价格因素,否则到最后既浪费时间又浪费了金钱,商标还不能注册成功得不偿失。

好商标命名有哪些原则?好的商标固然重要,但是前提是名字再好再吸引客户,不能注册也是无济于事白费苦心。那么好商标命名有哪些原则呢?好商标命名有哪些原则:

1、可注册商标命名的最重要原则就是可注册性。

2、准确的定位企业在设定产品的时候都有个市场预期和消费群体的价值定位取向,在商标设计时可以体现这种定位和价值,便于传播的统一。如企业的名称、形象、文化、品牌、企业经营种类、地理位置、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等。

3、四个“易”为了更快的让人记住,便于更好、更快速地传播,通俗易懂非常重要。要实现通俗易懂,需要做到四个“易”:易认、易写、易读、易记。

4、有调性商标的品牌调性应该与消费者的调性保持一致。企业需要有自己的创业点和个性点,来符合目标顾客的审美。

5、有自己的特征和人的名字一样,大部分商标名也存在明显的性别特征或年龄特征,其优势在于能够缩短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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