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注册商标要注意哪些细节?

联系我们

  • 达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大竹注册商标要注意哪些细节?

大竹注册商标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达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7 08:07:43

商标权与版权的特点商标权是指经过商标主管部门授予申请人在某一类的特定商品上使用某一特定标志,用以区别不同商品提供者的专有权利。其基本特征是显著性,即社会公众通过识别该商标能够很容易的将该商品提供者与其它商品的提供者区别开来。商标权的取得需要通过申请注册来实现,因此具有唯一性。著作权即版权,其最基本的特征是独创性,即独立完成。著作权的取得属于自然取得,作品独立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而无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可能不具有唯一性,即凡是独立完成作品的人都应当享有著作权。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既然是商标权与著作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不外乎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或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两种情况。据笔者了解,以前一种情形居多,后一种情形较为少见。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种情形通常是商标所包含的文字、图形抄袭、模仿了他人作品的内容。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已经取得的在先权利。

具体来说,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那么一般在先权利人可以阻止商标的注册。当著作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的完成时间早于达州商标注册申请日时,将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然而,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注册的商标申请日,但是商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也就是著作权各自享有。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作为区别标志要求具有显著性,不得过于复杂难记,应是简单明了,而作品则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含义,不能过于简单。实践中最多的就是将一些独创短句(包括部分影视作品、书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当这些短句本身表达一定思想内涵时,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例如海尔真诚到永远等。未经许可将他人这些独创的短句申请注册为商标时,就会造成权利的冲突。而另外一些缺乏独创性的短句如猫和老鼠英雄儿女等则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因而不构成权利冲突。

另外,以下创作也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公众领域的素材或者素材简单组合;模仿、抄袭他人作品的,不视为著作权成立(但编辑作品除外)。当出现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文字和图形的情形时,根据这两项权利产生的基础以及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基本上不会发生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的现象。

商标申请过程中出现因有他人已经在先注册而被商标局驳回的情形时,商标申请人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予以维权。商标申请过程中出现因有他人已经在先注册而被商标局驳回的情形时,商标申请人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予以维权。

达州商标注册公司在这里提醒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中,商标申请人的诉讼主张只能就引证商标与所申请商标的异同提出主张而不能通过此行政诉讼主张自身拥有争议商标权的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本条规定已经明确商标局驳回申请的法定理由只有“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所谓“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实际上指的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几种不予注册商标的情形,而对于“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指的是商标局在审核申请商标后向商标申请人作出驳回申请的同时所附带的引证商标。

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而言,商标局审核商标申请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经商标复审委员会依法复审后具有可诉性,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规则,行政相对人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实施诉讼不能随意扩大与具体行政行为无关的内容。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实际上商标在先权利,例如著作权、域名权、名称权等均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上述权利的,应当由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予以维权,该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是按照此规则运作的。

说到税大家并不陌生,关系到每个经济体,作为一个经济人,我们都应该或多或少的知道一些会计的基本知识。而对于企业的计财人员来说,这就是更是基本功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人连纳税申报的流程都搞不清。这怎么可以?想要成为专业人才,这个问题必须弄明白。

想要知道纳税申报的流程,那么就必须得先分清楚企业的性质。对于纳税来说,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计算税额的方法,但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我国现有的政策,如果企业行业是高新创新类,那么是可以享受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的,这其中就包括优惠的税率。一般来说,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便是一般行业,同样也可以享受较低税率。

所以实际上纳税申报的流程被分为了两种大的情况。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流程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流程。鉴于很多小微企业对于自身性质的不明朗,这两种的纳税申报流程都是很有必要为大家解释一下的。纳税申报流程并没有想得那么简单。

一般情况下,企业首先要被税务主管机关确认为一般纳税人才是整个纳税的开始。通过安装税务专用软件进行企业登录之后,填报报表并上传,经过税务机关受理确认之后就可以通过税库银联网或者是直接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最后要做的是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各种附加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这样才算是完成了整个纳税申报的流程。

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就从登录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税操作。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上报汇总,向税务机关提交开票数据。其次就是网上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缴税。最后一步则是要点击反写。只有当所有步骤都做完后才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的结束。进入到下一个记账期。

至此,这才是企业纳税申报的流程的全部回答。流程虽然看起来不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就会发现出现各种问题。尤其是营改增之后,很多一般纳税人对于自己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都算不清更何况是其他的各种附加税呢。所以,报税实际上是一个很考验会计专业度的事项。希望各位慎重而行!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版权所有:达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