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企业商标注册的可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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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企业商标注册的可选方式

作者:达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5 08:12:22

商标转让公司助您一臂之力,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不少人都会莫名其妙的出错而导致商标转让失败,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出错在什么地方,小编在这里需要提及一下在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未使用商标转让规定书件的。

2、未填商标类别或是错填的。

3、未使用中文简体填写,转让人、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等。

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未在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的,或未填写代理组织名称的。

5、未填写注册号或申请号,或填写的注册号有误的。

6、转让人、受让人未在书式上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公司助您一臂之力,如果关于商标方面的问题还有任何疑问的话,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随着外贸企业的崛起,众多商家想把自己的产品销往全球。此时,每个企业都想拥有自己的品牌,国际商标注册就显得尤为重要,甚至迫不及待!那么,国际商标注册意义有哪些呢?国际商标注册意义非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防止他人进行商标抢注;

2、降低维权、被诉等法律风险;

3、建立完善的品牌体助力全球化发展;

4、享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就单单第四点你就非注册国外商标不可,从13年起,国家为了中国有着更多的国际品牌,实行这注册海外商标可以领取政府资助金。不同地区的资助有所不同,如果您已经注册了国际商标,我们可以协助您领取政府资助金。每家企业一年内可以领取5000-50w不能。

“我从事知识产权行业多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每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都在加深,客户对达州商标注册的需求也在增长,但客户的问题越来越棘手,有些问题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在与这些客户沟通之后,我意识到,这不是他们的问题,而是他们陷入了“商标注册”的深渊。当他们发现他们没有“求助”并告诉我“坑”里的问题时,我意识到不是我缺乏专业知识,而是一些不可靠机构挖的“坑”太深了。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注册中可能遇到的“三大漏洞”!希望您以后能避免这些问题。”相信了解商标注册的人对“紧急注册”一词不会陌生。一般来说,选择“紧急注册”的人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当他们急需证书时,他们会上网寻找各种方式,紧急注册商标。

但商标注册真的能“急”吗?根据《商标法》,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初审时间为9个月,初审后将有3个月的公示期。初审加公示为12个月,最终的商标认证需要1个月左右,也就是说,整个过程至少需要13个月才能拿到商标证书。所以商标注册不存在“急”字。许多小型代理公司称紧急注册只是例行公事。大多数“急”是指以“急报文件”为封面,这完全取决于代理公司的效率。因此,知识产权先生应该提醒您,企业及时注册商标是非常重要的。这比今后试图“紧急登记”更实际。

及时注册商标,不仅是企业的一种自我保护,也是避免商标被他人事先注册的需要,也是避免侵犯自身使用权的需要。紧急商标再注册容易陷入“应急坑”。知识产权君在知识产权工作这么多年。最近,我听说还有一个词叫“先期保护”。当我***次听到这个词时,我仍然想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或者是通过前来咨询我的顾客。客户告诉我后,知识产权君得到了这个“伪知识”。一些代理公司为了利益编造一些“假生意”。当客户的意图不明确,不想注册时,销售人员提出“先付款,先拿商标,后注册”的大谎言。

知识产权先生听了这话,觉得很可笑。商标法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为其商品或者服务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也就是说,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核取得商标专用权后,才能依法申请商标的法律保护。不注册但想享受商标保护?它不存在!在这个知识产权中,你不得不说另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使用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使用中存在风险!商标申请越多,好的品牌名称就越少。

而企业或产品在稍有名气的情况下,很容易“抢注商标”。市场不动,商标是***位的——这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很多惨痛教训的经验。前一段时间,知识产权得到了客户的咨询。他告诉知识产权,两天前他在一家代理公司注册了两个商标。就在提交注册后,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向他提到,有人建议他做一个商标“长期保护”,但必须要有一定的费用。当顾客不明白的时候,售货员马上告诉他,如果他不做“长期保护”,即使他注册了商标,以后也可能被撤销!我从事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多年,从未听说过这句话。

相反,国家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此外,每一次商标续展有效期为10年,不限次数。商标在续展期内未续展的,续展期为6个月。延长期满不续展的,由商标局予以注销。即商标注册成功后,一次法律保护期为10年。如果您将来想使用受保护的商标,您需要更新商标,这些都是依法向商标局申请的。没有机构说你需要单独付费才能提供“长期保护”。此外,还有商标撤销的问题。商标注册后,必须按照正常规范使用。在合法合规使用的情况下,甚至在撤销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形式手段维护商标专用权。

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中增加了一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即声音商标,声音商标的可注册性使我国商标类型更为多样化并与国际社会接轨。作为非传统商标之一,声音商标足以作为企业的名片,可使消费者区分产品或服务来源,一听到某个耳熟能详的声音,立刻联想起这个企业,或者某个产品。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修改后的商标法的一些相关条款。本文从声音商标的类型、特征、注册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一、声音商标的类型声音商标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音乐声音商标与非音乐声音商标。其中,音乐声音既可以是专门创作的音乐,也可以是取自现有的乐谱,包括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歌曲旋律等;而非音乐声音既可以是创作的,也可以是直接复制自然界的声音,包括人说话的声音、钟声铃声或者动物的叫声等。

二、声音商标的特征:

(一)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相比所具有的特征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具有一些共性,比如都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都必须具有显著性等。但是由于声音商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电子传播媒介,而传统商标既可以通过传统媒介,也可以通过电子媒介被识别出来,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

第一,声音商标由动态要素构成。声音商标需要通过网络、电影、电视等媒介物以动态形式得以表达,而传统的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等都由静态要素构成,可附着于商品或服务场所,或直接表达。

第二,声音商标不是固定有形的。文字、图形等传统商标都是固定有形的,在任何场合下,例如图案的比例、颜色和字体风格的使用等都有明确严谨的可视性规定。而声音商标则不是固定有形的,其展现的是一个周期连续变化的过程。

第三,声音能够超越语言、国界的限制。声音能够更简单地传递信息,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和理解,借助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可以实现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

第四,声音商标更具有客观性。声音商标可以通过乐谱、声谱等形式来客观地表现声音的音调、频率、持续时间等,而气味商标、味觉商标、触觉商标的识别完全依赖于判断者的主观感受。

第五,声音商标便于检索,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声音商标通常以电子文件方式就能实现,这种电子音频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已在全世界普及。而对于气味商标、味觉商标、触觉商标而言,目前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展示方式,能够在线远距离提供气味、味觉或触觉的样本。

三、在我国,申请声音达州商标注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声音商标注册的实质性条件声音商标注册须符合显著性、非通用性、非功能性等商标注册的一般要求。在显著性要件上,将声音商标分为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和获得显著性商标两类。对于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声音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而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普通的、常见的声音,则需要证明具有第二含义才可以获得注册。对于声音商标的显著性,通常要从整体上进行判断,以该声音是否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识别某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并与其他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相区别为标准。例如整首歌曲或冗长的乐谱,如管弦乐或钢琴曲的完整乐谱,因一般消费者不易将其视为区别来源的声音,故不具显著性。

在非通用性要件上,必须警惕将一些具有通用性的声音进行商标注册,从而引发符号圈占的狂潮。例如,将鸡叫声注册于肉食类商品,将水滴声注册于矿泉水或饮料上,将乐器声注册于乐器等商品之上等。如何避免企业对处于公共资源领域的声音进行注册,在通过符号圈占损害同业竞争者的竞争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众对该声音的使用利益,这也是值得研究的关键问题。商标法通过保护企业信誉而激励竞争,但是商标法不允许因生产商控制有用的产品特征而阻碍合理的竞争。

如果产品的声音获得商标权与它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功能相重合,是为实现该产品的目的所必须的,会将竞争者置于与信誉无关的重大不利地位,那么该声音是功能性的。反之,如果功能性是第二位的,和商品没有必然的联系,则允许将该声音注册为商标。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功能性的商品或服务注册商标作了限制性规定。

(二)声音商标注册的程序性条件就递交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而言,目前世界各国或地区采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图样表示系统、描述性表示系统及混合表示系统。根据2014年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第5款的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可以看出,我国声音商标的注册程序采用的是以混合表示系统为主,以描述性表示系统为补充的程序性要件予以注册声音商标。这种形式既要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高要求的呈现,也要对用声谱或乐谱予以表达的声音,通过申请人的文字性描述呈现出其要表达的含义。此外,声音商标并非与传统商标注册审查制度一致,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的最大区别是,对声音商标的注册并非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它必须是已被使用过,并在公众中能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具有知名度的;并且此声音必须是独特的。如《新闻联播》开始曲、好莱坞美高梅电影片头的狮子吼叫声等被大家所熟知的,并具有显著性的声音标志都可以被注册成商标。不过对于目前繁荣的互联网行业推出的各类APP软件,启动程序出现后具有识别度的两三个小节的声音,也可作为声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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